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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三严三实” 争做“四有”教师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5-09-24 16:40:15   点击:2440   [双击滚动]

2015年9月23日下午,教师第一支部、第二支部根据在支部开展“三严三实”活动的具体要求,与教务科一道组织全体党员、全校非党员教师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常规教学管理制度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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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教师节前在北京师范大学与一线师生座谈时提出的“好老师”标准。“好老师”标准丰富了教师的职业发展内涵,为我们的教师职业发展指明了重要方向。要做到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就是要身正学高,就是要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就是要因材施教。会议详细解读了《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课堂规范》、《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决定》、《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礼仪规范要求》、《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等制度文件。要求全体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特别是党员教师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教育服务原则,严格遵守教师课堂规范,时刻明确自己的教育教学职责,遵守教师礼仪,遵守劳动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四有”好老师。

教科室彭升齐主任还就教学与教育科研资料管理规定作了详细说明,并对教学大比武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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