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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确使用微信QQ群,避免碰触保密“高压线”的通知

2019-05-16 17:00

 
学校各科室:

近年来,使用手机处理公务的情形越来越普遍,微信办公在给工作带来便利,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又因为有少数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在使用微信群、QQ群时,触碰了保密这条“高压线”,导致微信办公泄密案件逐年增加。

微信、QQ办公导致泄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第七款“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有效避免学校干部、员工因微信群、QQ群使用不当,导致泄密事件,确保不触碰保密这条“高压线”,特作以下要求:

 

一、学校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把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到科室每一个人。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做到经常提醒,党员干部不仅要保证自己不使用微信传密,发现因微信群、QQ群使用不当有泄密情况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因工作需要组建的工作群,交流内容应严格限定为周知性的一般信息,禁止传播一切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三、学校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在处理一些涉密事件、文件时,要慎用或禁用微信群、QQ群办公,严禁在群里上传或拍照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工作机密的信息和文件。

 

四、除了不能在微信群里发布涉密信息,党员干部在微信群里要注意:不要在微信群里妄言;不要在微信群里散播黄赌毒、暴力恐怖、谣言诈骗等信息;不要在微信群里参加非法活动;警惕微信红包类“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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