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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信息来源:廉勤委   更新时间:2020-09-27 22:06:28   点击:2402   [双击滚动]

全校教职员工: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易发多发。为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根据学校党委党风廉政会议精神,现就“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分管领导切实履行好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从提高思想觉悟入手,督促所分管的部门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改作风、转作风、树新风。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科室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形成“节日反腐”高压态势。

二、严明纪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坚决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日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

三、疫情防控常态化要牢记。双节期间,外出探亲旅游,注意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和诺如病毒感染。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与他人保持距离,勤洗手,密闭和人群密集处佩戴口罩。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较高的地方。外出旅游或返广后,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疗。

国庆中秋期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组织明察暗访,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鼓励各位教职工积极参与监督,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向学校廉勤委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8393604791 1398015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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