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动态 更多>>>
 后勤支部开展“守护成长,...
 聚力学校文化建设 共绘校园...
 德技兼修 职位党旗红——利...
 学生工作支部组织开展“红...
 以卓越之光,照亮职业教育...
 “德技兼修,职为党旗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实训 >> 2015年秋季“科技活动月”活动方案
2015年秋季“科技活动月”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5-09-07 13:23:26   点击:8922   [双击滚动]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2015年秋季“科技活动月”活动方案

为配合我校专业建设,加强学生技能训练,提高学生强化自身操作技能训练的意识,激发学生提高自身技能的热情,培养学生自身操作能力,锻炼理实一体化教师队伍。经过学校研究决定:本期继续开展学生科技活动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活动育人。在指导学生完成训练任务的过程中树立学生“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观念,在活动中提高学生的自信心,提高学生技能操作、团队协作等多方面的意识与能力,如参与能力、表达能力、语言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团结协作能力、情绪控制能力、吃苦耐劳能力等。

2、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成就感。每一个学生的能力表现各不相同,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方面表现出不同的能力,通过此次活动就是要让每一个学生在适合自己兴趣、特长方面有成就感。

3、优化教学活动载体。通过一个阶段的系统训练,使教学活动项目化或任务化,把平时按部就班的教学活动拆分为若干单元,配以具体载体,使之任务具体、目标清晰,便于学生训练、掌握和量化考核,增加课堂的有效性。

4、增强理论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教学的能力。理论课程教师在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中,努力训练自己的实训指导技能,提高自己实操技能,成为真正的“双师型”教师。

5、总结教学模式改革经验,完善课程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通过科技活动月的具体实施,补充完善每一门课程的具体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资料,验证课程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为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建设提供实践依据。

二、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赵刚

副组长:冯大军、李文华

成员:马灿、王兴兵、彭升齐、陶波、李永、黄学奎、邓松

办公室设在实训科,冯大军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科技活动月活动开展的日常工作。

三、活动项目:各专业实训技能教学内容或具体实训操作项目、教务科将举办教案展示、学生实训作品和作业展览。

四、组队方法

1、每1?3名老师可组成一个学生技能项目小组的指导小组,并组建一个学生技能项目小组。每一个项目小组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一个班。每一个项目小组的名称由指导小组或项目小组的学生共同拟定。

2、每一个指导小组中必须选一名老师为组长,其职责是组建学生项目小组、制定并组织实施活动方案,撰写活动案例、活动情况汇报与总结材料。

3、每一个指导小组中至少有一名青年老师,组长必须担负起指导小组内青年教师的成长工作。组长需指导小组内青年教师的成长工作方案。青年教师在活动结束时必须有一篇教育教学经验文章。

四、活动开展方式

1、每天的中午和第三课堂等时间为活动时间。具体时间以活动方案或临时申请为准。

2、活动场所由指导小组和活动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和小组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具体地点以活动方案或临时申请为准。

3、由各教学部在开学前在本总体方案基础上,制定教学部具体方案。开学后的第三周内,由教师进行自由组队并在各教学部申报;申报材料为活动开展方案;申报方式为指导小组将活动方案交予各教学部,由各教学部提交实训科马灿副科长处。第四周内,实训科代表学校举行活动开幕式。

4、每次活动时,应保留完整活动过程资料,包括学生签到表、活动记录、教案、课件、学生表现记录、竞赛成绩、音像资料等。

5、教务科将会同实训科根据上报的活动方案予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凡是发现与上报活动方案不相符合的活动开展行为,均视为活动没有实施或实施不得力。

6、凡是中途需要变更活动开展相关事项者,均需提前向实训科上报书面说明材料,否则视为未开展。

五、学校总结方式

1、较大型且没有同类型的技能操作活动小组,采用项目小组自己开展竞赛或总结活动,学校予以认定并颁奖。

2、有较多同类型的一般活动小组,采用学校实训科组织竞赛的方式进行总结,方案另行拟定。

3、评选优秀指导小组

(1)学校对活动方案、过程资料完整、经验文章和案例较多的指导小组进行表彰。

(2)在被表彰的指导小组中,对积极参与、表现优秀的指导教师进行单独表彰。

4、学校总结时间一般在第16周至18周完成。设以下奖项(按三分之一原则):

(1)优秀方案奖若干个;

(2)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3)优秀辅导奖若干个;

(4)优秀案例奖若干个;

(5)优秀作品奖若干个;

(6)优秀班级奖若干个;

六、相关说明

1、根据活动开展与考核情况,给活动小组配给一定活动经费。活动结束后,依据考核情况,给予指导老师计发超课时津贴。

2、参与指导小组活动的教师,评优晋级时优先考虑。

3、积极向校外推荐,让活动小组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

4、班主任老师应全面掌握本班学生参与活动的总体情况,如遇有“文学艺术月”和“科技活动月”两个活动均没有参与的学生,应立即联系相关活动小组,促使每一个学生参与到活动中去。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版权所有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坝天后路113号 邮编:628017 电话:0839-3604791
蜀ICP备19022898号   川公网安备 51080202000039号
技术支持:四川维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站维护:利州中专信息中心 联系人:陶波 QQ:41376242